(一)蒐集及反映青年意見。
(二)針對青年關注之公共政策,積極提供策進建言。
(三)其他有關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之事項。
(一)蒐集及反映青年意見。
(二)針對青年關注之公共政策,積極提供策進建言。
(三)其他有關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之事項。
(一)本會委員任期2年,期滿得予續聘(派)兼之。
(二)本會以每6個月召開會議1次為原則;必要時,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(三)本會開會時,得視需要邀請與討論議題相關之機關派員列席。
(四)本會由教育部擔任幕僚工作。
本次任期:113年11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